《慕善集》Philokalia 摘譯(不定期更新)
(2/20/2026)聖格列高利·神學家指出,神要求每位受洗者具備三項特質: 靈魂需懷抱真誠的信仰,身體需保持自律克制,言語則須秉持真實誠信。 雅各書 2:17-18 這樣,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 必有人說:「你有信心,我有行為;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,我便藉著我的行為,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。」 (1/26) 若有人宣稱與上帝的完美合一僅能透過模仿與相對的方式達成,無需聖靈的神化恩典,僅憑著性情相近、彼此相愛之人的方式即可實現;並主張上帝的神化恩典不過是我們憑藉模仿所獲得的理智本性狀態, 而非超自然的啟示與不可言喻的神聖能量—— 此等恩典僅由蒙召參與者以不可見之眼觀照、以不可思議之心領悟 ——那麼此人必當知曉,自己已然不自覺地陷入梅薩利安派的謬誤。因為倘若神化乃憑藉人性固有能力達成,且受制於自然界限,那麼被神化之人必然本質上即為神。故懷此念者,切莫企圖將自身迷妄強加於立足堅實者,更不可將污穢的信條施加於純潔的信仰; 反倒應放下狂妄,向有經驗者或其門徒學習: 神化的恩典全然無條件,自然界中絕無任何能力能達成此事 ——倘若存在此等能力,這恩典便不再是恩典,而僅是自然能力運作的顯現。 (1/15) 聖徒們不僅稱獨生子為神,也稱聖靈為能量與能力,這是因為聖子與聖靈與聖父擁有完全相同的權能與能量。正如聖狄奧尼修斯所言,神被稱為能力,是「因祂原初在自身中擁有此能力,且超越一切能力」。因此,每當聖子與聖靈這兩位位格被稱為能力或能量時,皆隱含或表明祂們與父神同具此屬性。正如聖巴西爾大主教所言:「聖靈是具本質、存在與位格存有的聖化能力。」 但在論及聖靈的著作中,他亦闡明聖靈的諸種能力皆非自存之物,藉此明確區別於受造之物;因從聖靈所發出的受造物皆具獨立存在性,上帝創造它們時賦予其特定屬性的本質。 (1/11) 道可道,非常道;名可名,非常名 那種超越神 格 與善的超本質、超存在之本性 —— 因其超越神,更超越善,如此類推 , 既無法描述, 不可覺知, 更無法以任何方式 可冥想 。因其凌駕萬物,超乎認知所及,由超越超天智者的無垠力量所確立,對萬物而言永遠全然不可捉摸、不可言喻 。無論當今時代或未來時代,皆無名號可為其命名 ;靈魂無法構建其概念,言語亦無法表達其意;無論感官或 靈智 層面,皆無法與之接觸或參與其中,更遑論對其稍作想像。 (1/10/2026) 聖靈的神性能...